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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捉奸事件回顾:妻子与情人卧室亲热丈夫抓现行结局很悲催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人世间的美好总是转瞬即逝,爱情也是如此。步入婚姻后,那些轰轰烈烈,缠缠绵绵的爱恋都会在柴米油盐的生活琐碎中逐渐流逝,身边的人也会因为过于熟悉而失去新鲜感。

  人的天性里有喜新厌旧的一面,厌倦生活的乏味后,就会去主动寻找新的体验和刺激,只是有人能将这份激情控制在道德伦理的分寸内,有人却越过了底线,山东的张某就是后者。

  张某和丈夫马某结婚20多年,儿子已经上大学。家里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孩子的教育基金早就已经攒下,所以两人也松了一口气。

  张某是做服装生意的,之前为了儿子高考一直赋闲在家,专门伺候儿子的穿住,儿子去外地上大学后,店里的生意也不需要她时刻看着,她突然就闲下来了,还有点不适应。

  她和马某抱怨过这事,可马某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也不懂她的浪漫心思,她说要养狗打发寂寞,马某就给她弄了两条狗,对于这个老实憨厚,却不懂情趣的丈夫,张某已经不抱希望。

  情感需求在丈夫这里满足不了,她就转而寻找新的目标,和比她小9岁的水电工周某好上了。周某也是一个有家庭的人,两人违背道德在一起,图的都不是天长地久,而是各取所需。

  他们以为自己掩饰得天衣无缝,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马某作为枕边人虽然不够体贴,但直觉是敏锐的,他是一个保安,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人从他面前经过,因此也训练了一副好眼力。

  他已然观察到妻子的变化,以前在家里不爱梳妆打扮的张某,突然热衷起了涂脂抹粉,还总是对着手机呵呵直笑,他想看一眼都不给看。

  他怀疑妻子有了二心,只是没有确切的证据,他也不习惯争吵,只是把情绪都默默埋在心里,然后暗中观察妻子的动向。

  直到2015年9月24日,他撞破了这场私情,事情逐渐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那天清晨六点左右,张某就起床给马某准备了早餐,然后出门遛狗,路上还和邻居们打了招呼,看起来再寻常不过。

  八点多,马某出门,工作地点离得不远,他一般骑电动车去上班,要到下午六点多才回家。不凑巧的是,那天他走得急,到了放电动车的地方却发现钥匙没拿,他隐约记得放在餐桌上了。

  到了家里,匆忙拿到钥匙后,他在门口发现不对劲,多了一双不属于他们家的男士鞋子。他心里顿时咯噔一响,怀疑似乎成真了,他心里愤怒,但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本能驱使他走到了卧室门口,他轻轻推开门缝看了一眼,希望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可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卧榻之侧不容他人安睡,可周某却“鸠占鹊巢”,头顶绿帽,不管多老实的男人都接受不了。

  他一把推开门把屋里的一对男女骂了一通,张某心虚躲在被子里不敢出来。周某也许是听张某提起过他的“老实”,一点也没有把他放在眼里,穿起衣服就准备离开。

  马某本来也没想要把两人怎样,只是气不过,想要一句道歉,想要一个说法,结果被人忽视,周某的毫无愧疚,对马某而言又是插在心上的一刀,兔子急了还咬人,老实人发怒后果一发不可收拾。

  马某堵着不让他走,两人发生了争执,周某在言语间又刺激了他一把,彻底割断了马某身上那根拴住理智的缰绳,马某抄起客厅里的水果刀,狠狠扎进了周某的腹部。

  周某身上的血染红了衣衫,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马某这才突然清醒。颤抖着手让张某打急救电话并报警。只是在救护人员赶到时,周某已经失血过多死亡。

  马某在冲动之下杀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对于此类故意杀人犯罪,法院在适用死刑时十分慎重。被害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妻子保持不正当往来,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存在重大过错,对引发案件要负一定责任,量刑时法院也会考虑这一点酌情从宽处置。

  而周某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最后他应当不会被判处死刑。

  虽然最后的结果没有公开,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有很长时间需要在监狱里忏悔自己的冲动。

  自古奸情出人命,古人早就已经告诫我们,可还是有人为了追求刺激,在背德的漩涡里难以自拔,酿成一个个让人悲痛的惨剧。

  生活里从来不缺乏新鲜感,总有美妙的事物等待人们解锁,与其把目光放在男女之欲上,不如“一杯清茶品日月,半壶老酒醉人生。”在恬淡的生活里知足常乐,跳出小我的格局,才能真正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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