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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3年转账百万包小三 妻子起诉讨回

05-01 包小三

  一直以为被丈夫宠爱有加的金女士万万没想到,丈夫居然背着自己在外包养“小三”。更让金女士吃惊的是,丈夫在与“小三”一起的三年多时间里,竟先后82次向“小三”转账100余万元。近日,金女士以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自己的财产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三”返还100余万元。杨浦法院判决丈夫赠予行为无效,“小三”需全额返还上述钱款。

  2003年11月,金女士与丈夫周先生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活幸福并育有一儿一女。2009年5月,周先生在朋友聚会时认识了大学生杨小姐,两人随即发展为情人关系。2009年10月至2013年2月期间,周先生向杨小姐账户转账82次,支付“生活费”共计100余万元。而金女士直到今年3月才发现两人的关系,遂将杨小姐告上法庭,认为丈夫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杨小姐取得上述财产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收取的100余万元“生活费”理应返还。

  周先生在庭审中承认确实未经金女士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杨小姐,并同意由杨小姐将全部款项直接返还给金女士。

  杨小姐称自己虽在2009年就和周先生在一起,但直到今年初才知道周先生已婚,自己也是受害者。周先生转账给自己的钱款是两人恋爱期间共同生活的开销费用,并不是周先生对自己的赠予,自己未从周先生处获益,所以请求法院驳回金女士的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先生将大额钱款赠予杨小姐,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作为财产共有人的金女士同意,严重损害了金女士的财产权益,且周先生的赠予行为系基于其在婚外与杨小姐之间的不当关系,有悖公序良俗,更有违公平,所以认定赠予行为无效,判决杨小姐将收取的100余万元返还金女士。 (文字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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