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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婚姻离婚彩礼纠纷律师讲解原配打小三为让小三刑事谅解赠房产给

  原标题:赣州婚姻离婚彩礼纠纷律师讲解原配打小三,为让小三刑事谅解,赠房产给小三

  2016年7月,小强认识了一长相俊美的女子小悦,两人情投意合,一年后两个开始同居。后来,小强的妻子小美知道了小强和小悦同居的事情,就想法设法找到了他们两人同居的地方。2018年3月13日晚上,小美带着弟弟等共9个人找到了小强和小悦,一帮人对小悦动了手,把小悦的脸给划伤了。

  小悦被这一举动也给吓到了,因为小悦说,小强明明给自己看过离婚证的,自己是知道小强真的离婚了之后才和小强同居的,现在没想到却被当成小三,自己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打击。小悦报了警,小美也因此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018年4月3日,小强找到小美,想让小悦写一份刑事谅解书,以便让小美能从轻处理。

  “协议书同生活有效。我叫小强,汉族,针对小美等九人在2018年3月13日晚进入我家伤害小悦一案,通过小强、小悦协商决定,小强将B车库和A房产一套过给小悦,做为小悦的精神补偿,为把他们从监狱救出,特定此协议书。还有豫A 车一辆过户给小悦,有小强负责把小悦脸看好。事件结束后,出来所有人员不能对小悦有任何伤害行为,如有其它行为,全部后果自负”。

  2019年3月27日,小强和小美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后,小强本想着跟小悦在一起,但小悦最终也没选择小强。小悦让小强把房子和车库交给自己。但是小强没有按照协议照办。

  于是,小悦起诉了小强,要求法院判令自己享有A房产和车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或者让小强支付上述房屋等值价款45万元,并要求小强向自己支付协议书约定的车库的等值价款9万元。

  后在诉讼过程中,小悦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小强限期腾出并搬离A房屋。 本案经过一审后,一审法院认为:小强在和小美婚姻存续期间,又和小悦同居,这显然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后达成“同生活有效”的协议内容,该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受法律保护。而依照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小悦对这个房子有所有权,所以要求小强限期腾退并搬离房屋的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小悦觉得非常委屈,自己和小强在一起时,小强告诉了自己他离婚了,而且这个协议书上的同生活有效,是小强后来自己添加的。而且这个协议形成的前提是小强为了妻子达成的刑事赔偿协议,现在这个协议已经交给相关司法部门,所以不应认定这个协议无效。

  小强这时候也觉得委屈,小强说,两人是一个镇上的人,所以小悦是知道自己有家室的,达成这个协议时,因为小美知道了自己的婚外情,所以势必会跟自己离婚的,而小悦承诺过要与自己共同生活,所以自己就给小悦写了协议书,把财产都先给小悦,而为了防止小悦将来不和自己结婚,所以就写了同生活有效。现在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是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的。况且这个房子已经抵账38万元给他人,所以小悦不享有这个房屋的所有权。 那二审法院会支持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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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认为,小悦在一审中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判决小强限期腾出并搬离A房屋。案涉A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根据小悦的陈述,该房屋的购房款尚未支付完毕,小悦与小强曾在该房屋内共同居住生活;小强称其已将案涉房屋抵账38万元交付案外人,其与妻子的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案涉房屋。在此情况下,小悦依据2018年4月3日其与小强签订的协议书主张小强腾出并搬离案涉房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最后二审法院也驳回了小悦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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