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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男子出轨现场帮小三打老婆被老婆用辣椒水浇成重伤报复

  四川宜宾,男女二婚后感情不和,妻子发现丈夫出轨后与小三撕扯,男子竟责怪妻子破坏好事,带着小三殴打妻子,还对受伤的妻子不管不顾,妻子一怒之下将煮得滚烫的辣椒水淋遍男子全身,造成3度烧伤!

  王强47岁,妻子黄丽44岁,两人都是二婚,事发当天,王强正在睡午觉,朦胧中听到有人叫他名字,睁开眼一看是妻子,他没有搭理继续睡觉。

  可在半梦半醒之间,一盆热水突然从天而降,瞬间浇遍王强全身,浇水的人正是妻子黄丽,她浇完水后立马仓皇逃离现场,只留下王强一个人在哀嚎。

  王强瞬间起身,想去追赶黄丽,并大声喊叫:你等着,抓到你我要你好看!可黄丽早已逃之夭夭。

  由于浇的是滚烫的辣椒水,王强疼得惨叫连连,别说去追黄丽,连腰都直不起来,浑身仿佛着火般,连意识都快模糊,这番动静很快惊动邻居。

  看到王强的惨状,邻居们赶紧拨打120,救护车很快赶到,王强当即被送往急诊,诊断结果显示,全身大面积烫伤中毒,连医生都感到诧异不已!

  得知王强是被辣椒水烫伤后,医生这才反应过来,看来这是要把人往死里整,王强的情况十分危急,全身烧伤面积太大,整个人意识模糊。

  幸亏送医及时,经过一番抢救,王强总算保住性命,可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王强都被留下不可治愈的伤,伤情鉴定为3级烧伤。

  要知道3级烧伤属于重伤,皮肤表层已经基本损坏,皮下脂肪肌肉也会不同程度受伤,稍有不慎就会全身感染,给人造成生命危险,治疗费也十分高昂。

  王强稍微好转后,警方上门调查,得知凶手是王强妻子后,大家都十分好奇,究竟有何深仇大恨?竟要采用如此极端手段?

  顺着调查缓缓深入,一段狗血家庭伦理剧,缓缓呈现在众人面前,经调查,王强和黄丽都曾经有过一段不幸婚姻,两人重组家庭后生下一儿一女。

  按理说,两人都有过一次失败的经历,再婚后会更加珍惜,尤其是儿女双全,本应十分知足,可结婚后不久,黄丽就发现王强的渣男本性。

  王强虽然其貌不扬,但口才好舍得花钱,喜欢在外沾花惹草,黄丽为此没少与他发生矛盾,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黄丽多次生出离婚的念头,为了孩子才屡屡忍耐。

  更过分的是,王强还喜欢动手打女人,黄丽经常遭遇家暴,但她作为四川女人,性格里自有火辣的一面,每次都不甘示弱,可男女力量悬殊,每每被王强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但对于这些事情,黄丽都选择忍让,可她的忍让让王强更加得寸进尺,他出轨变得更加猖狂,甚至已经不再顾及黄丽的感受。

  某次王强与情人在一起,被黄丽抓个正着,可王强不仅没有任何惭愧之意,反而指责黄丽多管闲事,破坏他的好事,这种话听着就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黄丽当即与小三撕扯起来,可王强不仅不帮她,反而偏帮小三,最后两女都受伤倒地,王强抱着情人就往医院送,对躺在地上的黄丽则不管不问。

  王强的种种做法,早已伤透黄丽心,事发当天,情人给王强打来电话,王强正在午睡没有接听,黄丽一听到对方的声音,瞬间火冒三丈,生出疯狂报复之意。

  黄丽煮开一大锅开水,往里面加入海椒面和花椒面,然后一盆热水浇遍王强全身,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事情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觉得黄丽这种手段对付渣男着实解气;也有人觉得既然不爱离婚就好,没必要如此冲动,只会毁掉两个人。

  家暴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之分,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都属于感情破裂情形,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都属于重大过错,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注意,面对家暴可以选择离婚,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家庭会选择委曲求全,但家暴男的本质是很难改变的,女性可以选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止再次遭到侵害。

  黄丽故意将滚烫的辣椒水浇遍王强全身,主观上是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又造成王强重伤,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处3-10年有期徒刑。

  由于王强家暴和出轨,对引发此事有较大过错,据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理,但黄丽仍然难以逃脱法律惩处,这也是她冲动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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