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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小三”别上手捉奸也要有方法!

  去年11月,林丹出轨事件曝光,在群众对出轨男女主角的声讨中,原配谢杏芳选择了原谅。

  5月20日本来是情侣、夫妻大秀恩爱的好日子,但谢杏芳却来了一条杀气腾腾的微博,指明撕小三!

  有网友觉得出轨这事不能全怪小三,林丹也得负主要责任;也有不少网友觉得谢杏芳这话并不是冲小三说的,而是冲外界对她选择原谅林丹的质疑与争议说的。

  小三,作为婚姻中的“第三者”,在法律上没有明文定义,一般指和具有法定婚姻对象,发生法定婚姻之外的第三方情侣、配偶。在法律上“第三者”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也不作为犯罪定义。

  从法律上来说,除了不受婚姻法保护之外,“第三者”的行为完全合乎法律标准。

  但,当街打小三、破门捉奸在床,很多“手撕”小三的原配行为却很可能会涉嫌违法!

  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当然,也不能纵容小三作妖,如果已经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一定要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

  1.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破门进入自家,举起摄像机拍下床上情况,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

  2.“别人家”床上“捉奸”,拍照是否合法,值得商榷。如果在他人住宅或宾馆收集证据,不但取的证据不被法院采纳,还有可能会吃“侵权”官司。

  因为取证的方式要合法,否则,取证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结果也不能被法院采用。

  3.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性大。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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