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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夜场提供“有偿陪侍”服务不会被处罚不算违法吗?

06-17 包小三

  近日,某地公安在对辖区娱乐场所进行治安清查时,发现某夜场除了提供酒水和唱歌服务以外,还有多名女性从事有偿陪酒陪唱服务。经营者根据女性的身高、年龄、外貌,设置了不同的价格,供前来唱歌的男性挑选。

  按照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但是,有偿陪侍和卖淫嫖娼有所区别,卖淫嫖娼的参与人员会被治安处罚,会被处以罚款和拘留。有偿陪侍的参与人员,《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罚,所以不算违法(违反治安管理法),不会受到治安处罚。

  对于存在有偿陪侍服务的企业,公安机关会没收违法所得,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重则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除此之外,如果说有人在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18岁以下)进行有偿陪侍服务,可能会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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