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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教你如何合法收集出轨证据?

  是指捉到奸情,或者是捕捉奸情的过程,即找到婚姻中另一方不忠于婚姻的事实,有时可取得作为离婚索赔的证据。

  人们热衷于捉奸,尤其是在觉察到自己的老公或老婆出轨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捉奸。不过捉奸在床,虽然能证明对方有婚外情,但不一定得到精神赔偿。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第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第三、请调查公司帮你捉奸,如果家庭财产较大,自己取证较为困难,或有所不便,聘请调查公司,或由律师出面调查取证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很多人捉奸的目的,未必就是奔着精神赔偿去的,主要还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把奸夫淫妇捉奸在床,无非就是寻求心理的平衡。小法想告诉大家,最好的处理方式其实是法律制裁。我们要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婚姻,而不是为了出气而去捉奸。

  在小法所接触的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要取得对方婚外情的证据,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正式捉奸之前,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要准备。要在“不打草惊蛇”的前提下搜集丈夫和小三出轨的事实,其中包括他们约会的时间,约会的习惯以及地点等等;另外了解小三的背景,例如年龄,是否有婚史,工作情况等等。

  1、书证:这主要是指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和悔过书等等。当婚外情被曝光时,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往往是最好的证据。

  2、物证: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线、视听资料:主要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比如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5、单位证明:有的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记住,捉奸在床肯定不是最重要的。在此之前你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

  作为无过错方,我们应该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并给自己争取到应得的补偿。法律中最讲究的是证据,只有我们做好证据搜集,才能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这种情况妻子带人捉奸,法院认定证据为无效证据。但这并不是说,捉奸取证根本没用,而是捉奸的方式方法不对。

  首先是捉奸的地点不对,她如果在自己家里破门而入,在自家床边举起照相机、摄像机拍照录影,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丈夫婚内出轨,且试图把怀孕的小三带回家。最后发生了这样的一幕:妻子和小三欲跳楼,男子选择的竟然是先顾着小三。结果,妻子失望透顶,从28楼跳下。

  小法觉得,这个原配死的实在太可惜,小三都送上门了,多么有力的证据啊,应该收集证据把渣男扫地出门。这种情形下,她完全可以要求丈夫支付过错赔偿金。因为在自己家里捉的奸,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所以也构不成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是在旅馆、第三者家里或其它私密空间拍到的照片、录像,由于擅闯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密空间,就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据使用。不仅如此,拍照者还可能会因侵权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所以对婚外情证据取得的方式一定要合法,所以小法说“捉奸在床,不如捉奸在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在家里拍的照,当事人也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捉奸拍照的行为,如果是在自己家里,并且主观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意在侮辱、伤害对方,那么进行拍照是合法的。如果拍照的行为并不是在自己家中,而是其闯入宾馆或第三者的家中捉奸拍照的证据就不具有合法性了,不能作为法院定案的根据。

  如果过错方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当你手里的证据都具备后,就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这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如果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捉奸,那么“抓奸”便成为了一个有利的“呈堂证供”,可以以此来作为谈判的筹码。无论是谈协议离婚的条件、小孩的监护权、赡养费,还是要求和解金,甚至要求精神补偿等等,都占据了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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