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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报名开始!网红校长包养情妇案警方通报!女孩未考上985遭父亲家暴

07-14 包养网站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

  今年10月,一位昵称为“华趣”的网友发文举报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郑强婚内出轨,包养情妇,引发关注。 对此,郑强10月12日发布声明,称该人所述内容均为捏造虚构,意图进行敲诈和勒索,自己已向警方报案。

  昨晚(11月30日),山西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官方微信发布警情通报:涉案人员吕某某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郑强描述,2023年3月,吕某开始以“粉丝”名义联系他,并且陆续讲述了个人经历以及在监狱服刑的体会感想,借此透露出希望得到相关帮助的想法。

  2023年6月,吕某再次联系郑强,提出希望获得支持。吕某的实际诉求是让郑强出面做担保,为其借款1000万元,被直接严词拒绝。

  于是吕某开始不断编造各种不实信息和证据,意图以此达到敲诈、勒索财物的目的。6月下旬,郑强主动向山西省纪委领导报告和说明该事件的相关情况。

  警方发布通报显示,经公安机关查明,甘肃籍人员吕某某2018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22年11月30日刑满释放。

  2023年10月10日,吕某某为达到个人不法目的,捏造郑某虚假信息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引发大量转载、评论,严重损害了郑某的名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吕某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公开资料,郑强,1960年9月出生,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2012年5月至2017年6月任贵州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20年4月任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郑强以观点犀利著称,曾被网友称为“最牛校长”、“网红校长”,被评为“最受大学生喜爱的校长”。

  11月27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案例提到,16岁女生因未考上985大学,遭到父亲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吴某某(女)16岁,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让其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包括奶奶),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因反复沟通无果,吴某某奶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联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区、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人身自由、虐待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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