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包养小三网 > 正文

法院调解“小三”和丈夫再无瓜葛律师却说风险很大……

  已婚男子在外偷偷养“小三”,竟然还和她生育了两个孩子。原配得知后,一怒将“小三”告上法庭,要求小三返还70 万余元包养费。理由是丈夫支付给“小三”的7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小三”答应返还妻子40万元,而原配也承诺每月支付 3000 元抚养费给“小三”的两个孩子直到成年。条件就是“小三”从此断绝跟丈夫往来,今后双方再无瓜葛。

  北京交通台(FM103.9)《新闻晚知道》节目就此事采访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律师,请看分析。

  常州女子潘某和丈夫结婚多年,孩子已经成年。一次偶然,潘某发现丈夫瞒着自己在外包养了一名“小三”张某。

  起初,潘某以为丈夫只是一时开心养“小三”,但随着潘某调查的深入,让潘某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终于露出了水面。

  原来,丈夫与张某共同生活多年,张某先后为丈夫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而丈夫为其支付了先后70余万元现金。

  了解到真相的潘某一气之下,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返还财产。理由是丈夫支付给张某的那 70 余万元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开庭前,为避免激化矛盾,法院家事少年庭的家事调解员提起介入,一面安抚原配潘某的情绪,另一方面从两个涉案未成年孩子权益保护出发,提出为孩子健康成长考虑的想法。

  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当日,潘某和丈夫没有到场,而是委托了代理律师出面。张某则亲自到场。

  调解过程中,张某答应在今年年底前返还给潘某 40 万元。因目前张某无现金支付能力,她承诺把自己的一套房屋变卖后支付。如到期仍未支付,潘某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中,张某问,她跟潘某丈夫生的两个孩子如何处理?潘某律师向她转达了潘某的意见:潘某自愿承担两个孩子每月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共 3000 元,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到两个孩子成年为止。同时,案件的诉讼费由原告潘某承担。

  作为条件,张某当庭承诺她和两个孩子今后不去找潘某的丈夫,双方今后再无任何瓜葛。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本来像张某这种行为法律是不鼓励的,其从潘某丈夫获得的财产理应返还。但考虑到涉案两个未成年孩子权益,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法庭还是考虑了调解处理。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律师认为,虽然丈夫出轨有了非婚生子女这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孩子是无辜的,孩子和父亲的血缘关系和亲情关系是法律认可的,丈夫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妻子做出这样的妥协。法官可以接受。

  在调解中双方有个很重要的约定就是双方今后再无任何瓜葛。大人之间说我们再无瓜葛,潘某不再找张某要钱,丈夫以后不再去找张某,张某不打着孩子的旗号要抚养费,这是可以的。但因此说孩子对丈夫的遗产没有继承权,这个约定是没有效力的。

  法律上有这样的原则,处理自己的权利时不能损害别人的权利。从孩子的角度看,孩子的权利由监护人行使,但监护人不能损害被监护人利益。所以孩子的继承权是否放弃,由妈妈来作出的意思表示,将来是有可能被孩子推翻的。

  简单说,是否继承,法律给继承人有反悔的机会。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妻子跟丈夫形成法律文件说你的财产我不要,在离婚时这个法律文件有用。但对于继承来说,在继承发生前所做的意思表示,在继承发生后还是可以反悔的。也就是说在处理丈夫遗产时妻子不表示放弃继承,还是有机会继承的。

  同时,陈凯律师表示法院如此调解,对于潘某和丈夫以及张某来说都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丈夫去世,张某可以带孩子继承父亲的遗产,与潘某和其子女平分丈夫的财产;如果妻子去世,丈夫可继承妻子的财产,丈夫有权利将自己的财产转赠给张某和非婚生子女,甚至将他们接到家中;而如果张某后来创业成功赚了大钱,但遇到意外去世,孩子继承财产,此时丈夫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可以要求取回孩子的抚养权,从而实际获得张某的所有财产。这些都是每一个当事人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提前通过订立遗嘱来防范自己的财产给到自己不想给的人,这是法律给你的自由和权利。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quzhanba.comhttp://www.quzhanba.com/a/4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