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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婚姻法新解:已婚男人偶尔和“情人”同住不构成婚内过错

  身边一位女性朋友,就教她小霞吧,去年的时候,小霞发现自己的老公在外面养了小三,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她整个人是无法忍受的,她和老公大吵了一架,说是要告他,要和他离婚。

  其实很早之前,小霞就发现自己的老公有些不正常,经常早出晚归,还隔三差五就说加班,一个月总有十天半个月是要出差的。当时小霞也好奇过,也到公司调查过,但是她问了老公平时最好的“兄弟”,那个兄弟很仗义地说,他就是出差了,他就是加班了。现在想想,小霞才知道自己受骗了,这么长时间,自己一直蒙在鼓里,想到每天和自己同床共枕的人,还和其他人在外面寻欢作乐过,每天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对于婚姻,小霞不再想挽回了,但是对于自己所该拥有的一切,她不会放弃,毕竟这些人自己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个男人付出了那么多,面对老公婚姻出轨,小霞觉得自己应该得到更多的财产,甚至可以让老公近身出户。

  为了离婚,小霞咨询了当地的律师,但是新婚姻法的解释让小霞感到很无助,也觉得自己的要回属于自己一切的想法有些遥远了。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有重婚、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同居,存在家庭暴力或者遭到家庭抛弃的成员,可以索求精神损失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也可以受到照顾。对于小霞老公所犯的可能满足有配偶期间和他人同居这一条。

  但是律师对此又解释道:有配偶期间和他人同居,或者有配偶期间和婚外的异性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的、稳定的共同生活,才属于婚内过错,如果只是偶尔的和第三者同居,并不构成婚内过错,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很难得到更多的财产。

  小霞为了多分到一些财产,私下里也采集过一些证据,但是因为在婚内老公依旧是经常回家,尽到了一个身为丈夫的责任,对于婚姻的伤害并不是很大,小霞在最后的财产分配中并没有占到更多的优势,但是既然感情已经到了尽头,小霞只希望尽快离开那个人面兽心的人,对于财产的多少,已经不想再计较了。

  婚姻给了爱情一道保护,但是人心的变化却很难受到法律的约束,男人对待爱情向来都是只爱新鲜的,女人在婚姻里要多留一个心眼,给自己多一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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