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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三被合法化的时候该怎么证明自己不是小三

  但无语的是,这个所谓的原配找错了门,本来要去二单元但是找到了三单元,而民警办案过程中不听女生申诉直接默认了女生就是“小三”的行为,更加令此事显得荒唐无比。

  女生接到保安的电话要她赶紧回家,一进家门就看见另外一个女人拿着剪刀指着她说她是小三。

  陌生女子用灭火器将门锁砸坏闯进了女生的家,家里所有的门窗、柜子、电器都被砸坏,将女生的多瓶香水和无数眼影盘化妆品都砸烂了,临走的时候还拿走了女生的两部苹果手机和拍立得相机。家中的猫咪也被吓得失禁了。

  警察赶来办案的时候,直接叫女生不要激动,只听对方阐述,看了对方的结婚证,也并没有仔细地询问女生,而保安大哥好心的向警察解释对方找错门的话语,也并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只轻描淡写的叫他们不要再说这些东西。

  “原配”在得知找错门以后也并没有看到道歉的消息,而女生递交了损失清单之后,警察表示会有折旧。

  整个事件中,“原配”找上门的时候是理直气壮的,是底气十足的,而办案人员在心里也是默认“小三”理亏的,只听对方的一面之词就认定了女生是小三,这个是正常的办案流程吗?

  对方高喊着“打小三”而闯入自己的家,自己先做的不是求救而是要先自证清白?那么该怎么自证清白?对方有结婚证,自己只说不认识对方竟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走在路上被人当做“小三”暴打的时候,求救之前还要先向路人澄清自己不是小三,才可能得到援手吗?如果没有证实自己不是第三者,难道被人贩子拉走都求助无门了吗?就得眼睁睁地陷入绝境吗?

  我想这些本不应该需要自证的,不管自己是谁,都不应该受到这种的攻击。闯入别人家里已经构成了犯罪,路上殴打别人严重的也构成刑事案件,这些事情不应该被默许。

  几年前的一个夜晚的11点左右,在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22岁的女子被一群人戴上面包车长时间殴打。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多,女子晕倒在医院门口。经过抢救,女子精神失常,大小便失禁,下体严重受伤感染。其中一名打人女子称被打女子勾引了她的老公,但是女子并不认识对方老公,查看手机也没有和男子有任何联系。

  无论后续如何,被打女子受到的伤害已经造成了,是无法挽回的,更是一辈子的伤痛。

  无独有偶,16年,在福建也是因为错打“小三”而产生的悲剧。一中年女子因看错车牌,拉拽殴打一个无辜的年轻女生,并不断骂她是“小三”。女生哭喊救命,直到女生丈夫赶来将中年女子制服。最终,中年女子登报向错打的女生道歉。

  在网络上好像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曝出一段“打小三”的视频,围观者无不拍手叫好,仿佛一下子激起了自己对第三者的厌恶,视频里的施暴者简直就是自己的手替,抒发了自己内心的“正义”。

  打小三的同时连同男人一起打的情况却不多,为什么?一部分人潜意识里为自己的男人辩解,如果不是诱惑太大,男人是不会犯错的,错的都是外面狐狸精,打狐狸精也只是一种泄恨的方式。而男人,大概率是怕打不过或者打跑了家就真的散了。

  有能耐的女人打男人,没能耐的女人打小三。对渣男又爱又恨舍不得放手,对小三就是重拳出击,恨小三毁了自己貌似幸福安稳的生活。

  每次出现这样的新闻,铺天盖地的都是扒女生扒“小三”,然后男的完美的隐身。受伤的永远只有一方。

  原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似乎就可以肆意地批判对方。可我们只是平凡的普通人,没有殴打别人的权利。

  家里被砸的女生表示,一定会追讨到最终满意的结果,一定不会原谅对方。而整件事中,办案人员的态度也确有很大问题,难道打的真是“小三”警察就可以拉偏架了吗?而事后处理结果如此令人不满,上门女子临走还顺走了女生的手机和相机,这到底是上门打“小三”讨说法的原配还是强盗?

  家里无端被砸,不明缘由的路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如果女生不是清醒坚强一点,那么她身上的脏水要怎么洗刷干净?她的人生会不会因此而蒙上一层不明不白的阴影?污蔑一个人如此简单,如此轻松,后果如此轻微。

  遇到类似事件的也绝不是个例,结局大多也是不了了之,因为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和经济损失,一般也就没有了下文。但是这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无所顾忌地、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别人辱骂殴打的行为真的让人很是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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